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离职体检的通告

2019-06-19 00:00:00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刘艳、赵金旭、李茂、李敬花、邵鉴魁、钟小明、赵瑛、戴芳荣、蒋先贵、桑茂华、江松、童朝阳等十二名离职放射工作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于2019年6月24日至27日前往预防保健科进行体检登记并领取单位介绍信,按照要求于2019年7月5日前持介绍信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离职健康体检,逾期未进行单位登记或未按期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特此通告。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