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公告
2023-09-11 09:07:41后勤部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三分院安装医用电梯 | 项目编号 | 23JYHQ0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9号 | 联系人 | 喻老师 | ||||||||
联系电话 | 68288131 | 传真电话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限 | 2023年09月11日09:00至2023年09月13日17:00分前 | ||||||||||
谈判(磋商)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上午09:30 | ||||||||||
采购品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三分院安装医用电梯 | 详见磋商文件 | 若有质疑,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条件: 1、如果是电梯制造商参与磋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满足①或者②其中一条要求: 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电梯安装(含修理)” 或具有原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A级; 2、如果是电梯代理商参与磋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为 “电梯安装(含修理)”且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或具有原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 (3)代理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4)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