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问答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七)

2024-07-19 10:47:38纪检室

如何理解《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在实践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对适用本条规定对违纪党员给予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可以对违纪党员减轻两个及以上档次给予处分。是《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例外情形。

(二)适用本条规定在程序上必须符合严格要求:即只有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后,方可对违纪党员在《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也就是说,除中央纪委、省(部)级纪委外,其他各级纪委在纪律审查中,应当层报省(部)级纪委决定后,再呈报中央纪委批准,方可对违纪党员在《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这里的省级纪委是指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纪委,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部”级纪委目前主要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金融纪检监察工委。

(三)对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党员,追究其党纪处分时不适用本条规定的“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因为,根据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党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般应当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四)如果违纪党员应当受到的处分,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只有开除党籍一个处分档次,一般也不适用规定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规则,但案件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附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相关条文

第二十三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