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问答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八)

2024-07-19 10:49:10纪检室

【实践中对党员嫖娼行为适用《条例》的注意事项】

一是对于已给付金钱财物并着手实施,而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不影响嫖娼行为的认定,同样应当一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系公职人员的党员嫖娼的,在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其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三是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党员嫖娼的,在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还应当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

 四是党员嫖娼行为被发现时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五是公安机关发现党员有嫖娼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责任、监察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根据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并核实后,依照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监察责任。

附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相关条文

第三十条第三款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